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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间可以提前分配房产吗?

发布时间:2024-09-01 14:59:28 浏览:0
  离婚冷静期间是否可以提前分配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也可以在冷静期内对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冷静期间可以提前分配房产吗?

  冷静期内不可以提前分配房产。冷静期属于婚姻关系尚未结束的一个阶段,而我国法律并不支持在婚姻关系尚未正式结束的情况下分割婚内财产。

  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在冷静期内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这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恶意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冷静期必须要等30天吗?

  离婚冷静期必须等待30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的要求,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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