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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中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8-04-24 16:35:24 浏览:0
  买卖合同纠纷中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按照该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即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过后若被侵权人未向权利人,则诉讼时效过期,权利人之权利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
  做生意的人难免会签订一些买卖合同,避免交易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对买卖合同纠纷中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整理了祥细的资料,希望阅读后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纠纷中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按照该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即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过后若被侵权人未向权利人,则诉讼时效过期,权利人之权利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

  《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有三种情况:

  1、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哟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即如果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能够明确货款应当支付的时间的,则诉讼时效从该履行期限过后开始计算;

  2、当事人之间对支付货款的时间达成合意,诉讼时效即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明确的,则应当明确为买受人应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货款,则诉讼时效应从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取得的次日开始计算;

  4、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方未支付货款而仅给卖方出具一张欠条的情形,欠条上还未注明还款期限,那么该诉讼时效应从何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答复:“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2天开始重新计算。”即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次日起算。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全部内容,法律设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积极向债务人举债。如需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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