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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定罪?

发布时间:2023-01-21 15:45:54 浏览:0
  现如今会有很多人依靠自身的职位的便利,私自从公司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来,用做自己使用,这样的做法除了对公司的正常运行来说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还会造成犯罪。那么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定罪?挪用公款尚未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吗?现在就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一起往下看了解一番。

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定罪?

  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尚未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挪而未用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分三种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只要构成以上三种之一就构成本罪,至于挪了之后具体是否使用在所不问。例如:挪用100万放在家里保险柜,超过三个月未还即涉嫌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得相关法律知识点,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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