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4年商标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从何时开始生效?

发布时间:2024-02-21 12:02:49 浏览:0
  商标权质押的法律效力通常自质押合同签订并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行为不仅需要双方达成合意,还需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以确保质押权的公示性和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商标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从何时开始生效?

根据《物权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权作为一种可转让的财产权,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进行质押。商标权质押的设立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须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未经登记的商标权质押,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具体而言,商标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始于质押合同的成立,即当出质人与质权人就商标权质押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合同时,质押关系就已经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增强质押权的公示性,使得该质押权能够有效对抗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债权人、受让人等在内的善意第三人,商标权质押还需要依法办理登记。从法律效力完整生效的角度来说,商标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开始于质押合同签订后且完成登记之时。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权质押合同,将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商标权质押合同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商标权质押如何进行合法登记?

商标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务的担保,将商标权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商标专用权以优先受偿的行为。商标权质押需经过合法登记才能生效并对抗第三人。

1. 商标权质押登记程序主要包括:首先,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的商标权质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质押的商标信息等;其次,双方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最后,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质押登记,并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2. 在商标权质押期间,质押权应当记载于商标局的商标登记簿上,并且任何第三方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相关的质押信息,以确保交易安全和公平。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明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其中,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自然包括在“其他财产权利”之中。

2.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者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给债权人。”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法》详细规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是商标权质押登记操作的主要依据。

商标权质押合同应包含哪些必备条款以确保效力?

商标权质押合同是指出质人以其依法享有并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与质权人订立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就该商标专用权的价值优先受偿的合同。为了确保商标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合同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1. 当事人信息:明确记载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2. 质押标的:详细描述质押的商标权,包括商标的注册号、商标图案、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权的有效期限等。

3. 主债权情况:明确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以证明商标权质押是为主债权提供担保。

4. 质押期间:规定商标权质押的起止时间。

5. 权利转移及处置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如何行使质权,包括是否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转让质押商标权等。

6. 违约责任:对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进行明确规定。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以及出现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如诉讼或仲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权质押合同,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物出质给债权人,并办理质押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虽未直接针对知识产权质押,但其原则精神适用于商标权质押。

商标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在质押合同签订之后,并完成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质押登记之时正式生效。对于涉及商标权质押的商业活动,务必保证质押行为合法合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各方权益。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汇集了全国各地3万+注册会员律师,为您提供全方位解决问题的保障。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推荐专业律师,让您无后顾之忧。选择大律师网,让我们成为您的坚强后盾!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