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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涉嫌受贿罪的庄某无罪辩护获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8-01-26 15:32:18 浏览:0
  案情简介:庄某因涉嫌受贿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庄某在任市建设监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李某出借公司监理资质,为李某谋取利益,收受李某13000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庄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的妻子陈某找律师,委托律师为庄某的二审辩护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阅卷,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庄某······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么如何为涉嫌受贿罪做无罪辩护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分享律师为涉嫌受贿罪的庄某无罪辩护获成功案例,让你更加清楚地了解受贿罪辩护,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阅读下文。

  案情简介:庄某因涉嫌受贿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庄某在任市建设监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李某出借公司监理资质,为李某谋取利益,收受李某13000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庄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的妻子陈某找律师,委托律师为庄某的二审辩护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阅卷,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庄某,分析案情认为:在案发前即司法机关对庄某采取措施之前,庄某将从李某处所的5元好处费悉数退换与李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之规定,庄某行为不应构成受贿罪。根据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秦绪敬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了庄某不构成受贿罪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在核实相关证据后,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庄某无罪。通过律师的辩护,使得被告人庄某由一审中构成的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变为无罪。

  被告人庄某受贿罪一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接受本案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庄某涉嫌受贿罪案件二审的辩护人。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并依法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现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本案案情。

  被告人庄某系市建设监理公司经理,任职期间曾将公司监理资质出借给李某某,并收受了李某某13000元。但是在纪委对庄某进行调查时,庄某就已经将收受的13000元退还给了李某某,纪委调查结果认为庄某构成受贿罪,后移送某检察院,一审法院认定庄某构成受贿罪,并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被告人庄某不构成受贿罪。

  本案庄某在纪委调查时就已经将收受的13000元退还给了李某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之规定,庄某行为不应构成受贿罪。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庄某某并不构成受贿罪,应依法宣告无罪,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xxx

  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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