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无子女的老人由谁赡养?

发布时间:2024-09-20 15:21:12 浏览:0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以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情感需求得到满足。

  无子女的老人由谁赡养?

  无子女的老人赡养问题,其答案可以归纳如下:

  1、配偶:老人的配偶通常是首要的赡养人,负有直接的赡养义务

  2、其他近亲属:若配偶无法履行赡养义务或已去世,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侄子女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

  3、政府和社会组织:对于无亲属可依靠的老人,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承担起相应的赡养责任。

  4、遗赠扶养协议:老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民事责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行政责任:若行为触犯行政法规的底线,不赡养老人者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困扰着您?大律师网汇聚全国各地3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