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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算不算非法同居?

发布时间:2024-12-28 18:14:49 浏览:0
  男女未婚同居不算是非法同居,但也不受婚姻法的直接保护。双方在同居期间应当谨慎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和财产问题,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

  男女未婚同居算不算非法同居?

  男女未婚同居不算是非法同居,但也不受婚姻法的直接保护。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或非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双方均未婚,且未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这种同居行为并不触犯法律。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同居关系该如何确定?

  同居关系的确定通常基于以下几点:

  1、双方当事人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不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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