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4年“徇私”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进行证据认定?

发布时间:2024-03-11 17:44:00 浏览:0
  在司法实践中,对“徇私”行为的证据认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过程。它涉及到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相关证据的严格审查以及对涉案人员主观故意的准确判断。由于“徇私”通常表现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证据认定需要围绕这一核心进行,既要证明其职务行为与法定职责的偏离,又要证实其存在为特定人谋取利益的意图和行为。

“徇私”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进行证据认定?

首先,证据认定应着重于查明是否存在职务行为的滥用。这包括收集和审查被告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表现,如违背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或职业规范等证据,以确认其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非法行为。

其次,必须证明被告人有为特定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这可能需要获取并审查诸如财物往来记录、私下接触交流的记录、受益方证词等直接或间接证据,以此揭示被告人与受益人间的利益输送关系及其主观上的故意状态。

最后,对于“徇私”的认定还需结合全案情况综合评判,考虑被告人的动机、目的及结果等因素,确保定罪量刑的公正合理。

引用法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至三百八十八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其中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即“徇私舞弊”行为的刑事处罚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关于证据的规定,要求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就要求在认定“徇私”行为时,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审查。

“徇私”在徇私枉法罪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徇私枉法罪是刑法中的一种职务犯罪,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于私情、私利而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判、处理决定或者实施其他枉法行为。"徇私"在此罪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因为亲属、朋友或其他私人关系,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予追究,或者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进行追究。

2.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因徇私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3. 对于依法应当办理的案件,故意拖延不办,或者对不应当办理的案件违法办理。

4. 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如非法干涉下级司法机关或他人办案。

5.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个人私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徇私”在徇私枉法罪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均指向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出于私情、私利而做出背离公正、公平原则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徇私”在徇私枉法罪中的主观故意如何界定?

徇私枉法罪是刑法中的一种职务犯罪,其主观故意主要体现在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和职责要求,出于私情、私利的目的,故意做出有悖于公正执法的行为。这种主观故意包括两个层面:

1. 明知故犯: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导致对法律的错误适用或者对案件的不公正处理,却仍然实施该行为。

2. 徇私动机: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或特定关系人的私情或私利,如收受财物、谋取非法利益、报答恩情等,而不是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正的维护。

在界定“徇私”在徇私枉法罪中的主观故意时,除了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知故犯的认识因素外,还要重点审查其是否存在为私情私利而违法的动机因素,并且这两个因素需同时存在才能构成此罪的主观故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对“徇私”的认定,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通过实施渎职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共同犯罪的,以渎职犯罪和所涉其他犯罪数罪并罚。”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即体现了“徇私”的主观故意要素。

在司法实践中对“徇私”行为的证据认定,是一项严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充分运用各类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只有当证据链条完整,能够形成指向同一事实的内心确信,才能够依法认定“徇私”行为的存在,并据此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这也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中对公平正义和依法治国原则的坚持与践行。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法务为您解答了关于““徇私”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进行证据认定”的疑问,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