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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7-25 浏览:
导读:案件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因规避法院执行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在一年内共有378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被黑龙江省各级法院拘留或罚款,3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26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严重不履行生效判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黑龙江省各级法院从去年开始展开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采取“八个一批”措施,即集中限制出境一批、集中限制高消费一批、集中录入征信系统一批、集中公开曝光一批、集中变更追加一批、集中罚款拘留一批、集中追究刑事责任一批及集中和解兑现一批,重点解决通过公款私存、隐匿、转移或低价处分财产、串通假诉讼、拖延执行、恶意达成执行和解后随意反悔等规避执行行为。


  一年以来,黑龙江省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法院对378件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对3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措施,对140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媒体上曝光,对26件案件中严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追究了刑事责任。至今年6月底,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超过14000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喜平在发布会上表示,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将继续进行反规避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震慑规避执行的当事人,让判决真正生效,让群众真正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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