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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疑逃避国家赔偿推诿错案处理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8-04 浏览:
导读:两院疑逃避国家赔偿推诿错案处理

蹊跷的命案,司法机关“踢起了皮球”


  “现在找检察院,检察院说案子在法院;找法院,法院说案子他们已经退回了检察院。”7月7日,河北省涉县河南店镇胡峪村村民贾忠海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5年里,他的妻子刘志连的案件反反复复,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还曾作出过死缓的判决,刘目前仍被关押在涉县看守所。“但现在却突然成了没人过问的‘无主悬案’。”


  5年前的2006年4月29日,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刘志连。


  2006年3月22日下午,邯郸市涉县胡峪村一位6岁男童在幼儿园突然浑身抽搐,送到医院后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医生在其胃液里检出毒鼠强成分。


  由于事发第二天是胡峪村村班子选举的日子,而死者正是候选人之一、时任胡峪村村委会主任的次子。这起命案引起了当地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邯郸市的媒体也对案件的侦破给予了关注。


  “公安在我们村调查了一个多月。”贾忠海对记者回忆说,但案件却一直没有进展。后来,警方在死者父亲的协助下确定16名主要怀疑对象。


  刘志连和贾忠海也在这16人之中。刘曾经在村里做计生统计工作时与作为村主任的死者父亲有过过节,而在胡峪村的选举中,刘志连积极支持的参选者又是村主任的竞争对手。


  2006年4月25日,涉县公安局组织16名怀疑对象接受了犯罪心理测试。


  刘志连做完测试后,贾忠海回忆说,刑警队工作人员告诉他:你媳妇心理测试显示反应异常,有重大嫌疑。


  2009年8月1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志连死刑,缓刑两年。


  但同年12月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志连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10年7月9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9月29日,该院裁定准许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同年10月15日,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却出人意料地将本案移送至涉县人民检察院。


  12月14日,涉县人民检察院又将此案起诉至涉县人民法院。


  2011年5月4日,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此案退回涉县人民检察院。


  由于涉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县人民法院的不予受理决定有争议,于是拒接退回的案件。


  一时之间,案件悬置。


  如今刘志连被批捕时只有5岁的儿子已经马上就要升入小学六年级。孩子告诉记者,母子5年未曾见面了,妈妈给他最后的印象已经模糊。但在父亲贾忠海的卧室里,两人的结婚照依旧挂在床头,和5年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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