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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体系”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8-25 浏览:
导读:以“三个体系”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检察工作体系,既是我们贯彻落实全国‘十三检’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新时期湖北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的迫切要求。”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近日表示。他是在8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湖北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


  “三个体系”建设是指,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


  据介绍,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检察长等会议精神,研究新时期湖北全省检察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此次会议分别由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正新主持;省院领导、厅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市、州、分院检察长等90余人参加会议。


  敬大力在会上要求,推动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建设,必须着眼于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作用,而其中最根本、最核心的,是要指导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进步;要积极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要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规范执法22项任务、深入推进自身执法办案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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