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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人员银行账户或被系统盯上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8-30 浏览:
导读:传销人员银行账户或被系统盯上

    中国大律师网,传销人员若到银行存入“资本运作”资金,很可能被银行监测系统盯上。广西银监局近日出台打击非法集资新举措,要求对业内防“内鬼”,严防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介入非法集资活动;对外练就“打传”技能,为相关部门打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争取先机。


  近日,广西银监局出台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常态预警性政策——《广西银行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建立银行业打击非法集资的新防线。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借种植项目、生态环保投资”、“地下钱庄”、“利用虚拟产品进行委托经营和到期回购”12种表现形式,其中,传销是广大市民比较熟知的一种。


  广西银监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银行是社会资金便利流动和结算渠道,一些非法集资的资金借助银行的账户进行运作,传销人员进行“资本运作”要通过银行账户来进行。与正常的存款相比,这些资金流动有其特点,比如,都是往固定的账户存入“3880元”或是“59800元”等固定数额(或是固定数额的倍数)的款项,存款人员多为外地口音等。一些“眼尖”的银行工作人员能从这些异常举动中发现状况,向相关部门举报,以赢得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先机。


  此外,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便利,也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去,就会影响到资金安全、银行信誉,甚至是金融秩序。区外曾经有过类似的案例。


  为了切实增强资金安全的监控能力,有效防“内鬼”,实现银行的社会管理职责,广西银监局出台了《制度》,以做到防微杜渐,在问题发生之前,就做好常态化的防范和监控体系。《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各银行要建立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开展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技能。第二,《制度》还要求各银行加强对分支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加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第三,银行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应当通过既有渠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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