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人向记者展示盖有“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公章的举报材料。
中新网郑州11月3日电(记者吴扬)近日,河南一家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公开指责河南安阳银监分局局长暗中操纵村镇银行建设,并借村镇银行手续审批之机向当事方索要干股。而银监局长则表示,将依法追究散布谣言者的责任。
“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银监局长索要干股
据介绍,早在2010年初,相关投资方即与鹤壁市商业银行相关人员沟通在河南林州市开办“村镇银行”一事。
经多方沟通后,2010年12月29日,林州市人民政府向鹤壁市商业银行专程发函邀请其到林州市组建村镇银行。
2011年1月25日,林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以林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呼明山及鹤壁市商业银行董事长于建国为组长,副组长则有林州市政府市长助理田随林、鹤鐾市商业银行行长刘克剑、林州市政府秘书长朱武迅、鹤壁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张红军,成员则涵盖林州市金融、工业、商务、财政、工商、银监、人行及税务等多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筹建工作小组。
此后,鹤壁市商业银行及相关投资方便开始积极运作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一事。
正当鹤壁市商业银行及相关投资方满怀信心紧锣密鼓地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成立作准备之际,忽然从安阳银监分局获悉,河南省银监局已批准三门峡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
据介绍,按照现行政策,在县市设置村镇银行必须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一必须有一家合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行,二必须有若干家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及若干自然人参股,三必须得到当地县市政府的同意。现行政策还要求,一个县市只能开办一家村镇银行。
由三门峡市商业银行发起的“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获批,也就意味着由鹤壁市商业银行发起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的事“泡汤了”,之前鹤壁市商业银行及相关投资方的所做的一切努力、耗费精力及花费及也都白废。这不仅令鹤壁市商业银行不满,更令相关投资方感到气愤。
10月24日上午,相关投资方以“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名义在河南省会郑州丰乐园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暗中操纵村镇银行设立,并借“村镇银行”设立之机索要干股。
参予“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工作的郭先生告诉记者,林州市政府向鹤壁市商业银行发出邀约到林州成立“村镇银行””的时间是2010年12月29日,向三门峡市商业银行发出邀约成立“村镇银行”的时间是2011年2月14日。也就是说,在鹤壁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提出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在先,而三门峡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提出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在后。
条件对等情况下,为什么在先的没有获批,在后反而获批了?
郭先生认为,这一切都是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在作祟。郭先生告诉记者,王春在索贿的同时公然向拟成立的“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 索要10%的干股。
郭先生说,由于王春局长的胃口太大,董事会拒绝了其要求,于是王春便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进而导致“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至今无法获批。
安阳银监局辩解:筹建村镇银行一方未提交任何书面申情
针对““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指责,安阳银监分局在给中新社河南分社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在村镇银行准入上,我们(安阳银监分局)采取了‘多方引进主发起行,不做事前承诺,申请材料齐全者优先初审’的监管原则,对任何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都表示欢迎,致于谁可以设立村镇银行,一是时间优先原则,先报先审核;二是同一时间内以实力强、管理规范为原则,不向任何人做任何事前承诺,不给特定主发起人预留机构准入指标。”
安阳银监分局认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之所以未获得该局审核,一是发起行鹤壁市商业银行未直接与安阳银监分局联系;二是“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方未向安阳银监分局提交任何形式的书面申请材料等。
安阳市银监分局的“情况说明”还对此做了详细介绍。该份材料写道:2009年10月,一名林州人(不知姓名、单位、职业)通过安阳市政府领导介绍前来咨询村镇银行事宜,安阳银监分局给予认真解答。后该当事人又两次电话询问组建村镇银行工作程序,安阳银监分局也都给予认真复答。之后,当事人再没有就筹建村镇很行一事与安阳银监分局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沟通。直到2010年12月29日,该当事人手持安阳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林州市政府关于邀请鹤壁市商业银行到林州市组建村镇银行的函”上的批示件,来到安阳银监分局说要办村镇银行。但当事人仅留下批件复印件就离开了,当时并未提交任何形式的申请材料。
安阳银监局一王姓官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份给媒体的“说明”是王春局长亲自写的。
具体操办人:银监局长“一派谎言”
针对安阳银监分局称当事方“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未向其提交任何手续及发起行鹤壁市商业银行未与安阳银监分局接触的说法,具体操办“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一事的张先生表示愤慨,并称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是“一派谎言”。
张先生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11月23日,鹤壁银监分局就下发了“关于同意鹤壁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张先生说,鹤壁市和安阳市是两个辖区,林州市属安阳市管辖。按照业内规矩,鹤壁银监分局下发的同意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的批复事前必然要与安阳银监分局沟通并达成一直意见后才会下发此类批复。如果不沟通或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鹤壁银监分局不可能下发此类文件。
张先生告诉记者,事实上,鹤壁银监分局下发了“同意鹤壁市商业银行投资组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批复后,11月25日前后,鹤壁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建国、办公室主任康华栋,鹤壁银监分局局长沈幸福便赶赴安阳与安阳市银监分局对接,并于当晚在安阳市一家酒店吃饭。当时,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表示,欢迎鹤壁商业银行来安阳投资开设村镇银行。
张先生说,正是因为王春一句“欢迎前来投资”使他和包括鹤壁市商业银行在内的准备筹办“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的众股东认为安阳银监分局已经同意他们在林州市开办村镇银行,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再运作下去。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的1月13日,他再次找到王春接洽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一事。王春起初态度比较冷漠,但在他以“过节费”“的名誉给了王春2万元后,王春的态度明显好转。王春当时说,你们想干也可以,不过三门峡(商业银行)在你之前(递交了成立村镇银行的材料)。三门峡给他(王春)10%的干股,看你们怎么办。”
张先生说,他当时给王春局长的答复是,三门峡给你什么条件,我们也给你什么条件,并请他多关照。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王春表态可以,并说只要你们的条件比三门峡条件好,我们(安阳银监局)给谁都是给。
张先生说:“王春说完这话后,我便提出先把申办‘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的材料递上去,不料王春却表示,过了年再说,不让我递交材料。”
“王局长竟然把办村镇银行的审批手续当生意来做,并扯个三门峡市商业银行来抬高身价。”张先生想起这事至今愤愤不平。
张先生说,他后来把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索要10%干股的意思向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汇报,董事会成员都不同意。再后来,安阳银监分局便把开办村镇银行的许可证颁发给了由三门峡商业银行发起成立的“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
银监局长回应:依法维权,追究散布谣言者责任
针对““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称其操纵村镇银行设置并索要干股的指责,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坚决否认。王春称,如果我要收了他们2万元,他们可能早把我告到公安局或检察院了,而不是像今天这样通过这种方式来散布谣言。
王春称,之所以没有审批“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相关手续,一是“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的发起行从来没有正式向安阳银监局提出此事,二是因为三门峡市商业银行早于鹤壁市商业银行向安阳银监局提出了林州市设立“村镇银行“的申请。三没有接到“鹤银太行村镇银行”发起人提交的材料。
王春认为,之所以有人说他受贿或者索要干股,其原因是“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在未获得银监局批准的情况下,即挂牌运作,而安阳银监分局毫不犹豫地对他们进行了查处,他们因此报复他。王春表示,不排除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同时让散布谣言者得到处理。
鹤壁市商业银行:“我们有种被愚弄的感觉”
对于安阳银监分局王春称,鹤壁市商业银行从来没有正式向安阳银监局提出开办“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及没有提交的书面材料说法,鹤壁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办公室负责人认为,王春局长的这一说法很不“真诚”。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鹤壁市商业银行对在林州市设立村镇银行一事是非常认真的,我们的董事长及银行的其他领导多次与林州市政府领导商谈,我们的董事长和鹤壁的银监局长也多次正式拜会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及其他班子成员,并获得了林州市政府官员及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欢迎我们到林州投资开办村镇银行”明确表态。
该负责人说,鹤壁市商业银行是和林州市政府及安阳银监局达成共识的,鹤壁市商业银行也一直按照正规的程序来办理此事。谁知在办理过程中忽然从安阳银监分局获悉,河南省银监局已批准三门峡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的消息。由于现行政策规定一个县市只能设置一家村镇银行,所以安阳银监分局接受三门峡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申办“村镇银行”申请同时,也就等于拒绝了鹤壁市商业银行的同类申请。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当时背景下邀请我们作为发起行成立“村镇银行”的地方很多,鹤壁市商业银行不是非要到林州市设立“村镇银行”不可。作为同属金融系统的同行,如果安阳银监分局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内定目标,直接告诉我们,我们就不做了。没有必要一方面答应我们,一方面又许给人家,一女二嫁。这让我们感觉,安阳银监分局的态度很不“真诚”,同时也让我们有被“愚弄”的感觉。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得知河南省银监局已批准三门峡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的消息后,我们曾向林州市发去质询函,希望对方给我们一个解释。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没有得到答复就算了,反正我们还有许多其他事情要做。”该负责人说。
对于这场在林州市设立“村镇银行”一事上忽然发生的变故,该负责人认为“可能是有人做工作了吧!”
林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呼明山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目前自己已不再负责此项工作,也不便再谈此事。
林州市原名林县,因“红旗渠”而闻名天下。林州市的经济发展在河南100多个县级市中名列前茅。
据了解,发生在河南林州市的这场开办“村镇银行”的闹剧,目前还在演绎发酵,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