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头条新闻 >> 新闻详情

修改条例超载放牧逾期未改将被处罚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12-12 浏览:
导读:修改条例超载放牧逾期未改将被处罚


  中国律师A>   今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如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的,将被处以每亩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基本草原上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且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以每个超载羊单位100元的罚款。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郭健介绍说,内蒙古拥有天然草原13.2亿亩,占自治区国土面积的74%,可利用面积居全国首位。草原是内蒙古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自治区最大的绿色生态屏障,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但随着自治区经济的高速发展,草原生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从2005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利用近5年的时间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到目前全区有8.36亿亩草原依法划定为基本草原,占全区草原面积的63.6%。


  自治区农牧业厅巡视员纪大才告诉记者,基本草原是内蒙古草原的核心部分,从生态角度讲,它是重要的水源地,内蒙古许多水系都在这些草原上,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从生产角度讲,它是重要的放牧场、打草场,是动植物栖息生长的重要场地;从社会文化角度讲,它又是蒙古族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地方,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因此,基本草原是内蒙古草原保护的红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委副主任兴安说,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重视草原保护的立法工作,1983年就颁布了草原管理条例(试行),1984年成为正式条例,2004年进行了修订。针对草原乱开滥垦问题,1998年颁布了基本草牧场保护条例。而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则是为了更进一步强化基本草原的保护与管理,其保护力度较以往的条例要大得多。


  兴安说,新修订的条例亮点很多,明确了基本草原的划定范围;进一步加大了草原的保护力度,包括对各种利用草原行为的限制或禁止;进一步加大了对农牧民利益的保护力度,规定了经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基本草原应当支付补偿;进一步强化了处罚力度,处罚的程度也都超过了以往的规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