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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元芳体”微博警示微信强奸引争议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2-10-22 浏览:
导读:重庆警方“元芳体”微博警示微信强奸引争议

       “仁杰:元芳,对当今一些低龄女性被强奸诱奸之事,您怎么看?元芳:大人,这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时下流行的“元芳体”再现微博,只不过,这次的作者成了重庆网警。20日10时 重庆网警认证微博发布了这则卖萌“元芳体”警情提醒,引来网友火速围观。

  一则“元芳体”微博 一时卖萌的重庆网警

  “你这是要闹哪样?我有理由怀疑你在卖萌。”20时下午1点30分,网友“黄小飞19”,与该认证微博的31万粉丝一起,见证了这条内容如下的微博。

  “仁杰:元芳,对当今一些低龄女性被强奸诱奸之事,你怎么看?元芳:大人,这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秘密!仁杰:我隐隐感到网络有天大危险。元芳:大人,微信比网络交友,更高效。仁杰:以我断定,摇一摇可能摇出色狼!仁杰:要提高警惕,别轻易接受陌生微信信息,给色狼可乘之机。元芳:大人真乃神人也!”

  “大人所言极是!”网友“刨刨饭”回应。至20日晚9时21分,这条微博被570名网友转发,124人留言。

  警方杠上“元芳体”?事态严峻 警示不在于形式

  警方借“元芳体”卖萌求关注,并不是第一次。10月19日,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就发布了一条以“元芳体”写就的防电信诈骗类警示微博。

  “事态严重,不得已要用非常手段。”据重庆网警微博负责人介绍,如此别致的警示宣传,对重庆警方而言是第一次。非常手段,全因非常事件而起。

  据不完全统计,仅近段时间内,南昌、北京、河南、山西、上海、宁波、福州、锦州等多地,就曾先后发生因女性轻信微信“摇一摇”信息,而遭网友强奸的恶性事件。

  重庆网警微博负责人认为,提高民众认识,加大全社会对此类事件的重视力度,这些悲剧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避免。“没有人说警察就只能板着脸讲道理,道理是严肃的,语言未必。”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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