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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006年被定劳教2009年执行 待老家被指在逃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3-07-30 浏览:
导读:女子2006年被定劳教2009年执行 待老家被指在逃

     7月29日,张淑芝从北京启程,赶回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老家探望病重的78岁高龄母亲。她此行的另一个目的,是再次向管辖法院行政庭提出状告绥化市劳教委的立案申请。

  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癌症患者张淑芝被劳动教养一年。但这一决定却是绥化市劳教委在2006年9月作出的,当时也并未送达本人或亲属。按照规定,该“过期”决定已失去法律效力,依法不应再去执行。

  尽管相关方面解释这一举措“事出有因”,但张淑芝此前的多次“非法”上访,似乎才是导致她被劳教的真实缘由。为了这被羁押的一年,她决心讨个说法。

  被劳教的一年

  2009年9月27日,张淑芝与前夫进京治病,一下火车就被公安带走了。

  离婚12年,前夫和张淑芝都没有再婚。此前,前夫因右腿罹患“深静脉血栓”,先在哈尔滨住院20多天,又在望奎县治疗20多天,均不见好转,医院为其开了转院证明。此次,一方面为陪前夫,另一方面也为自己始终未愈的肝病和甲状腺癌复查,曾经的夫妻决定赴京看病。

  9月30日,张淑芝发现自己被带到了黑龙江省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一名干警让她在一张上面被翻遮的纸上签字,她拒绝了:“你不让我看清是什么东西我怎么签?”该干警扔下一句“张淑芝不肯在《聆询告知书》上签字”便离开了。

  张淑芝在这张编号为绥劳教聆告字{06}第47号聆询告知书上看到了如下的内容:“望奎县公安局:你因扰乱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0条第5项之规定,拟决定劳动教养一年。根据《公安机关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你有申请聆询的权利。聆询申请应当在接到本告知书后的二日内向本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逾期未提出聆询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聆询的权利。特此告知。”

  一张抬头开给望奎县公安局的《聆询告知书》和自己被劳教有何关系?张淑芝想不通。“我是陪前夫持县医院转诊证明前往北京治病的,看病难道有罪吗?”

  在被劳教的头三个月,张淑芝始终处于“半癫狂”状态,每天除了声嘶力竭地喊叫,就是哭泣不停,搞得里面200多号人鸡犬不宁。这期间,为了防止她发生意外,张淑芝被特别“关照”进了单间,两人一组两小时一班轮班守候。

  大约100天后,张淑芝神志清醒些了,她向劳教所所长发问:“你知不知道我是两种绝症患者?你把我收押,怎么没出具《劳动教养决定书》?”回答张淑芝的,是把她从四楼抬到地下室,让她坐了三天有脚镣手铐束缚的“铁椅”。

  劳教一年间,张淑芝消化不良,脾脏大常人一倍;肾脏出现了积水、结石及肾炎等多种症候。

“非法上访”的癌症患者

  张淑芝被劳教,与她的患病和上访有关。

  病退前,张淑芝是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运输公司职工。作为锡焊工,她每天都要跟盐酸为伍。工作多年,张淑芝感到身体每况愈下。

  1996年,张淑芝发现肝区痛感日重,医院诊断疑似肝癌。其后数月,她四处求医。直至1997年在中日医院动完手术,才知是肝巨大血管瘤。

  手术后18天,张淑芝和老公离婚。她说,之前夫妻感情尚可,待自己举债5万治病,丈夫有些气恼。两个儿子大的13岁,小的10岁,他担心他们皆未成年,搞不好要卖房还债,言语间不合便挥拳头说话。“寒了心”的张淑芝将房屋、财产、孩子等都给了丈夫,自己“净身出户”。

  而张淑芝所在的是国企,外部政策加经营不善,使单位运营举步维艰。因为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医疗费报销等问题,张淑芝和单位也产生了巨大分歧。

  2003年8月,张淑芝6年前做的肝部手术因没有摘除肝叶而复发,远在内蒙古的姐姐再次陪她到京城治病。协和医院的大夫看了她的检验报告后,告诉她需尽快手术,并将住院日期尽量前提。

  而张淑芝此时面临的是单位借不出手术费用。情急之下,有人出主意让她去交通部反映情况,说作为交通运输公司的职工,张淑芝有这个权利。

  张淑芝的诉说,引起交通部一位任姓处长的重视,他唤来当地干部商讨办法。地方领导向张淑芝表示“需回去汇报商量”,旋即走掉了。

  张淑芝的首次京城上访无果而终。其后三年,她便走上了上访之路。另一个声音是,当地有关部门曾为张淑芝相关事宜进行过无数次协商沟通,最终因张淑芝“不满足”而流产。

  在今年3月望奎县公安局对张淑芝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者见到这样的描述:“望奎县非访人员张淑芝在北京某某地区进行非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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