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政协副主席邓炳球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据悉,邓炳球是在2013年11月30日因违纪被查的。经查,邓炳球在惠州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收受巨额红包礼金;道德败坏。
邓炳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邓炳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资料
据惠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简历,邓炳球是广东惠东人,汉族,1957年10月生,惠州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学历大专。
1975年9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11月 调任惠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历任惠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惠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惠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年2月 任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2007年6月 调任龙门县委书记
2009年初 调至惠州市政协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0年1月 任惠州市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3年11月30日 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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