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16日在北京发布。与2000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比,目录中的中成药、西药品种均大幅增加。
根据这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成药品种由过去的415个增加到823个,增加了98%。西药品种则由725个增加至1031个,增幅达42%。“调整后的《药品目录》更加注重体现以人为本,并充分考虑临床医药科技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在2000年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四项调整。
一是险种适用范围从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二是在保持用药水平相对稳定与连续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品种。三是调整了《目录》分类,对部分剂型进行了归并,明确了部分药品准予支付费用的限定范围。四是在《药品目录》中增加“凡例”,对《药品目录》进行解释和说明。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作出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调整,乙类药品调入与调出的数量总和控制在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而各地在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中,不得要求企业申报,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企业收取费用。
根据最新统计,截至8月底,全国共有11847.6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689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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