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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伤医疗费谁出?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5-20 浏览:
导读:如果员工确认是工伤,工伤医疗费用由企业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企业或者其所在的单位认为该员工的工伤不是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岗位上造成的,可以进行申诉或者调解,如果申诉或者调解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由劳动仲裁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裁决。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详情。

劳动仲裁工伤医疗费谁出?

  工伤医疗费用由企业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时,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可能由用人单位或其他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医疗费用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仲裁工伤医疗费谁出?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时,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可能由用人单位或其他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医疗费用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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