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到,案底一般不能随便查询。刑事案件是属于保密的范围,只有在公安局的内网才可以查询得到,不过如果是网上在逃的人员,就可以查询到。对于公民来说,如果有想要查询案件的,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帮忙查询或者自己同公安。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实际的天数会根据案情而有所不同。如果是一般情况的,嫌疑人可能会被拘留三天,若有其他情况的,就会延长一到四天。但如果嫌疑人有团伙或多次作案情况的,可能就要再延长三十天,最长的天数为三十七天。如果三十七天后,找到关键证据的,就会进行批捕,如果缺乏证据的,就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大律师网站上的专业律师帮助您。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