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发生伤害事件时,应立即保护和救治伤员,如止血、固定骨折等基础急救。之后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护送学生就医,及时通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告知事故情况和就医地点。
保护事故现场,以便后续调查取证。对于重大伤亡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学生家长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事故赔偿问题。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后续应对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对涉事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最后学校要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并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园巡查、安全检查、人员进出管理等措施。若因学校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学校需承担相应责任。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公安、医疗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学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疏忽或不当行为,如未及时报警、未及时救治受伤学生等,可能会进一步加重其民事赔偿责任。
若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无需承担责任。比如在对抗性体育活动中,学生因正常比赛风险受伤,学校若赛前进行了安全教育、活动中有必要管理,可不担责。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伤害,或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伤害等情形,学校行为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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