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28日)上午,广东高院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发布5起“恶意欠薪”典型案件的宣判结果,释放出全省各级法院依法为工薪族“撑腰”、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信号。
其中,老板宋涛在古镇镇拖欠133名工人工资合计80万余元,今日上午被中山市第二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那么,问题来了——
◆工薪族遇“老赖”老板如何维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达到哪些情节属于犯罪?
◆“恶意欠薪”如何界定?
广东高院、市中级法院今日详细为你我释疑。
【庭审直击】
一审获刑两年:古镇老板“衰”边样?
上午10时30分,中山市第二法院第六审判庭,国徽高悬,法官徐宏向和两名人民陪审员依次肃立,宣读审判书。
此外,工薪族也能从中了解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如何达到犯罪标准——
◆2014年3月:这位老板在古镇镇经营天创餐饮娱乐服务中心,拖欠78名工人工资共计527806元;经营渔民码头饭店,拖欠55名工人工资共计279213元。
◆欠下劳动报酬后,他不讲诚信,逃了……
◆中山市人社局古镇分局:介入调查,发出公告,责令宋涛支付所欠工资。
◆然而:宋老板无动于衷,一直拒不支付。
◆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场地出租方“做了雷锋”, 垫付部分工人工资。
◆这个时候:宋涛一直拒不支付其拖欠的工人工资。
◆2015年5月4日:宋涛在大涌镇华泰公寓内,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到案后:宋涛未能积极筹款,或采取其他方式偿还并赔偿工人工资。
◆今日上午:中山市第二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宋涛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评点宋涛案:
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不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宋涛获得的是“实刑”,而不是能当庭释放的“缓刑”。
中山市第二法院法官徐宏向对宋涛案有以下评点:
◆餐饮业是城市一大用工主体,渐成欠薪高发区。
◆本案涉及被欠薪人,多达133人;欠薪数额80余万元,社会危害性较大。
◆被告人宋涛采取“逃跑”和“藏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工资,数额较大。
◆根据侦查,宋涛“家庭环境差”的辩护理由不成立。
◆宋涛到案后,未能积极筹款,或采取其他方式偿还并赔偿工人工资。
◆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宋涛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
其余4个典型案例:最高欠薪超200万元
◆河源市:许毓民案,欠薪49人、338775元,获刑2年。
◆佛山市三水区:梁海文案,欠薪22人、338775元,获刑1年1个月。
◆珠海市横琴新区:李文胜、赵钢、董仲宝案,欠薪217.4万元,积极筹款支付,均获缓刑。
◆佛山市南海区:付国平、林霞案,欠薪118人,1006668.9元,变卖库存和设备支付,均获缓刑。
【干货1】
工薪族遇“老赖”老板
有哪些渠道帮你我维权?
今日上午,市人社局副局长张立波有以下建议——
■工薪族一定要对以下信息有所了解: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者自身有哪些合法权益。
◆就近的投诉举报渠道。
■在中山,遇到“老赖”老板有以下维权渠道:
◆直接拨打12333人社热线,举报老板的“老赖”行为。
◆前往就近的各镇区人社分局举报。
◆上网进入中山市人社局官方网站(gdzs.lss.gov.cn),点击“局长信箱”举报。
【干货2】
老板怎么做才属于“恶意欠薪”
今日上午,广东高院刑一庭副庭长钟道春为你我解释说——
“恶意欠薪”是通俗说法,规范表述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通俗地说——
◆主观上:欠薪者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
◆客观上: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转移财产。
◆逃跑。
◆藏匿。
◆行为数额较大。
【干货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如何定罪?
今日上午,广东高院刑一庭副庭长钟道春进一步说——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意义: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有力地震慑故意违法欠薪的企业和个人。
◆这也是当今世界法治国家的通例。
■如何区分犯罪行为与一般欠薪行为——
◆用人单位或个人,由于经营不善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畅而暂时无法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不能轻易作为犯罪行为予以惩治。
◆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直至判处缓刑。
◆犯罪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应依法定罪并予以惩治。
◆无能力支付者逃匿,仍构成本罪。
■“数额较大”在中山乃至全省如何界定——
◆一类地区:中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
◆二类地区:全省其余15个地市。
◆一类地区标准:
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报酬累计在2万元以上。
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
◆二类地区标准:
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报酬累计在1万元以上。
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6万元以上。
【大数据1】
从事哪一行,容易被欠薪
◆欠薪“重灾区”:
建筑工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涉案单位类别:
多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具体涉案行业:
工程建筑、纺织服装、电子设备制造、住宿餐饮、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美容健身、培训、休闲娱乐等。
【大数据2】
多少老板被“欠薪入刑”
◆170人:
2015年度,全省各级法院一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一审案件158件、170人,其中生效判决132件、144人。
◆99人: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99人,占犯罪总人数的68%。
◆34人:
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34人依法适用缓刑,2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7300余万元:
涉案金额7300余万元。
◆2016年第一季度:
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一审案件29件、32人,其中生效判决25件、2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18人,拘役2人,缓刑6人。
【大数据3】
中山欠薪案件特点
◆周期:
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
◆特点:
人社部门表示,全市欠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宗数:
2014年:342宗
2015年:269宗
2016年第一季度:73宗
◆对策:
基层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优先办理、快调快审,快速结案,优先执行。
(编辑:楚楚小迷妹)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