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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告医院伪造病历 要求索赔63万元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9-23 浏览:
导读:死者家属告医院伪造病历 要求索赔63万元

死者家属告医院伪造病历 要求索赔63万元

  44岁的杨建普在羽毛球馆突然昏倒,河北省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的急救车赶来急救,却因故障无法启动。待第二辆急救车赶到现场后,杨建普被送往医院。在急救了70分钟后,医院宣布杨建普死亡。


  杨建普家属认为,急救车故障延误患者治疗,医院为推脱责任伪造急救病历,遂将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3万余元。昨天,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东金庄法庭开庭审理该案。


  事件:男子晕倒不治身亡


  杨建普生前同事王磊等多名目击者回忆,今年3月6日下午,杨建普和大家一起到保定市乐凯北大街东侧的朝阳球馆打羽毛球。王磊等人先打,杨建普则在一边观看。过了一会儿,杨建普拿着球拍向球场走去,但没走几步突然晕倒。王磊等人在15时08分打120急救电话。


  15时20分,一辆车牌为冀F4K120的救护车到达现场,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的两名医护人员携带设备为杨建普做心电图,“心电图显示心跳波动明显,”杨建普的同事们说,随后,医生让大家帮忙把杨建普抬上救护车,但司机怎么也无法发动,下车打开前盖检查了两次,也无法启动。有人提议推车打火,大家两次推车也未成功,“这时杨建普一直在车内呻吟,医生一直插不进喉管,直到大家把车辆推到村口时才插上。”


  18分钟后的15时38分,120急救中心派出的第二辆急救车赶到,杨建普又被做了心电图,并被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救治70分钟后,杨建普被宣告死亡。


  因认为事发后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多次推脱责任并伪造病历,杨建普的母亲及妻女将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诉至莲池法院,要求院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63万余元。


  庭审:家属指责医院延误救治


  昨天上午,在东金庄法庭,莲池法院法官陈维华任审判长,同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原告席上,杨建普的妻女及母亲委托律师杜新月及姐夫陈振辉任代理人,被告方则由律师陈志华及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助理酒春惠出庭辩护。


  此前,经家属多番强烈要求和协调,法庭最终允许媒体记者入庭旁听,记者只能拿纸笔记录,手机、电脑等录音录像设备均不允许带入法庭。因旁听席位紧张,死者多名亲属进入法庭后又被要求离开,庭内仅留杨建普的姐姐和妻子旁听,“不能再回忆这个事情,太痛苦了,”杨建普的姐姐神情悲怆地坐在角落里。


  原告律师杜新月宣读起诉状,直指因120急救车故障,致使对杨建普的救治延误了20多分钟,最终因救治无效死亡。在杨建普死亡后,医院还将急救病历全面造假,故诉请法庭判令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赔偿抢救费、死亡赔偿金、女儿的抚养费、母亲的赡养费、丧葬费等共63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万元。


  被告律师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并表示认可急救车辆故障,但辩称车辆故障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杨建普有既往心脏病史,安装有心脏支架,急救车和医生赶到时杨建普已无自主呼吸等生命体征。在杨建普被送到医院后,在院内抢救了70分钟,直至16时51分停止抢救,宣告死亡。医院的抢救没有违反医疗常规,不应对杨建普的死亡负责。


  因开庭前未来得及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此次因被告的反对及合议庭现场合议,多名事发现场证人均未获准出庭作证。


  陈振辉在法庭辩论阶段表示,根据我国《刑法》和《执业医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伪造或隐匿相关病历等医学文书,造成患者死亡或健康损害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查证病历是伪造的,相关造假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就算赔偿我们一分不要,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促进医德医风的改善,维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因双方均同意调解,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L-L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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