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风云榜

2025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全国一样的吗?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4-28 浏览:
导读: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被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关于“2025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全国一样的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5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全国一样的吗?

  2025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均为每月5000元,即年收入6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费用六万元”即是指的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标准换算成年收入所得。

  这一标准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扶养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并兼顾一定前瞻性后综合确定的,并且自确定以来,已经多年未进行调整,但一直在发挥着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5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全国一样的吗?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流程涉及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等多个环节,纳税人需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申报和缴纳。

  一、确定纳税身份与所得类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取得所得的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所得类型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二、预扣预缴税款

  对于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如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如雇主)会在发放工资时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予以扣除。

  三、年度汇算清缴

  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以确认全年应纳税额并办理补退税。

  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期限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申报。

  申报时需确认收入、扣除项等信息,并计算应退(补)税额。

  四、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

  若纳税人需补税,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APP、网银等方式缴纳税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若纳税人预缴税额高于实际应纳税额,可申请退税,退税款将打入纳税人绑定的银行卡账户。

  五、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保存专项附加扣除等证明材料5年备查,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关于“2025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全国一样的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