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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例

更新时间2020-10-31 更新2篇文章 被阅读0

现实生活中,挂卖妇女儿童的案例有很多,相信大部分人多多少少都有听过。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例的知识内容。

    在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如何区分拐卖与单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核心特征是“以出卖为目的”,即行为人通过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方式控制妇女、儿童,并意图将其出售以获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不仅包括实质上的买卖行为,也涵盖为买卖做准备的一系列行为。相比之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是指无合法依据而故意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主观上并无出卖的目的,更多地是对他人自由的直接侵害,而非借此获取经济利益。【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浏览全文 】

    2020年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关案例收买被拐卖儿童被判刑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8月30日公布了一起收买被拐卖儿童案的典型案例,警示“潜在收买者”。被告人李中梅已生育两名女孩,得知安廷早(已判刑)系拐卖儿童的人贩子,遂请求其帮忙购买男婴“收养”。2008年1月,经安廷早联系,李中梅随其去山西省忻州市,收买被拐卖的男婴一名,支付36000元。2008年10月,经李中梅介绍,王新芝(同案被告人,已判刑)从安廷早、谢长府处收买一名被拐卖的男婴。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中梅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予以收买,并帮助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鉴于李中梅收买儿童系为了私自收养,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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