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情形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视同工伤和第十六条 职工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等规定说明了工伤得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