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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21-04-28 更新4篇文章 被阅读0

生产伪劣产品是违法行为,那生产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未明确产地的产品是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有下列事项:(五)产品的生产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也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包括了产品的产地信息。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产品或其包装上应当标明真实的产地等信息。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包括对商品产地的了解权。对伪劣产品犯罪累犯如何进行量刑加重?对于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定罪和量刑。对于累犯,即前罪 ...... 【 浏览全文 】

    对伪劣产品的处罚依据是什么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 ...... 【 浏览全文 】

    销售假冒产品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这里要注意的是:“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 ...... 【 浏览全文 】

    生产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这里要注意的是:“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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