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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

更新时间2022-08-18 更新32篇文章 被阅读0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网络诈骗的手法有:假冒好友;网络钓鱼;网络托儿;网银升级诈骗;电信诈骗等。现在很多网页挂马都为广告方式使网友中毒,所以不要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点错。为电脑安装强有力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时更新,提防黑客侵入。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

    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如何界定和保护?1. 商业秘密的界定:网络环境中的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交易策略、产品配方、源代码、算法等。在互联网背景下,商业秘密的载体由传统纸质、实物转变为电子数据形式,其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且易于复制,界定商业秘密的关键在于信息的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2. 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 黑客攻击:通过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窃取、泄露商业秘密; - 内部人员泄密:企业员工、合作伙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电子邮件、云存储、 ...... 【 浏览全文 】

    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中涉及的数据跨境传输有何法律规定?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个人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如需向境外提供,应经过网络安全审查,并确保数据的安全。2. 《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实施)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跨境传输个人信息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取得个人的明示同意。同时,国家网信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对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进行管理。3. 对于企业而言,需要遵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0年实施),该办法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向境外提供数据时需要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 ...... 【 浏览全文 】

    法律对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措施有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并实施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影响扩大,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此外,还要求网络运营者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确保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 《关键信息基础 ...... 【 浏览全文 】

    是否对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的网络安全进行合规审查?从法律角度看,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即将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对于其处理的数据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包括在与第三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数据安全问题。如果因供应商或合作伙伴的网络安全漏洞导致数据泄露或其他安全事件,企业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有必要对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的网络安全能力、防护措施、应急响应机制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 ...... 【 浏览全文 】

    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有哪些?1、假冒好友诈骗手法:骗子通过各种方法盗窃邮箱账号后,向用户的好友、联系人发布信息,声称遇到紧急情况,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嫌疑人在与网民视频聊天时录下其影像,然后盗取其密码,再用录下的影像冒充该网民向其社交群里的好友“借钱”。2、网络钓鱼“网络钓鱼”是当前最为常见也较为隐蔽的网络诈骗形式。犯罪分子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或网页等手法,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等方式获取利益。3、网银升级诈骗目前全国最新型的电信诈骗犯罪,是利用网银升级、信用卡升级、网银密码升级等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发送与官方网址相似的“钓鱼网站”,从而窃取受害人 ...... 【 浏览全文 】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在网络上被骗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地提供能证明诈骗成立的证据,如双方的网络聊天记录、受害者汇款的证据及有关对方的线索等,以便公安机关能及时调查处理。网络诈骗罪的判多少年?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上述内容就是关于“网络诈骗怎么报案?网络诈骗罪的判 ...... 【 浏览全文 】

    遇到电信诈骗了钱怎么追回来遇到电信诈被骗了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报案或者举报口头或者书面都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 ...... 【 浏览全文 】

    被网络诈骗了怎么办?被网络诈骗了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去派出所报案进行处理。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网上诈骗数额达到多少才能立案网上诈骗数额无论达到多少都会立案,达到三千以上构 ...... 【 浏览全文 】

    2021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最新案例1被告人黄某鹏通过网络购买作案工具络漫宝、电话卡等设备,并在QQ群里熟悉操作络漫宝后,联系被告人杨某诚、宋某伟协助其开展对络漫宝的操作,并由其本人每天支付每人300至500元的好处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份期间,被告人黄某鹏、杨某诚、宋某伟分别在防城港、钦州为他人违法操作络漫宝,为后台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获取信号,在异地通过络漫宝拨打被害人电话实施诈骗。截止案发前,被告人黄某鹏非法获利2万余元,杨某诚非法获利1万余元,宋某伟非法获利3000余元,受害人多达22名。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黄某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杨某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 ...... 【 浏览全文 】

    微信诈骗怎么报案微信被骗报案,即可以拨打报警电话,也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国家对微信不同诈骗有不同规定,其中微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微信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微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 浏览全文 】

    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 ...... 【 浏览全文 】

    2021年最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目录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三、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四、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五、陈杰等9人诈骗案六、黄国良等9人诈骗案七、童敬侠等7人诈骗案八、朱涛等人诈骗案九、邵庭雄诈骗案十、杨学巍诈骗案典型案例一、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基本案情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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