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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执行

更新时间2024-10-31 更新30篇文章 被阅读0

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送到监狱执行刑罚。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将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由交付执行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孕妇犯罪会被拘留吗? 孕妇犯罪不会被拘留。法律对孕妇犯罪有以下特殊规定:1、不适用拘留措施: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以及《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2、可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3、可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4、可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孕妇,可以暂予监外执 ...... 【 浏览全文 】

    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2、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不予执行。3、限制加重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基础,在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4、混合原则:在实际应用中,我国刑法并不是单一地采用上述某一种原则,而是根据不同的刑种和案件情况,灵活地结合使用上述原则,这可以视为一种混合原则。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 ...... 【 浏览全文 】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是否有最大期限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对于某些严重犯罪,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以达到二十年。无期徒刑虽然理论上是没有确定的释放日期,但在实际执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可以申请减刑无期徒刑犯人在服刑一定年限后(通常为10-15年)有机会被减为有期徒刑,然后继续服刑至剩余刑期。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 ...... 【 浏览全文 】

    请问有期徒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根据《刑法》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在特定情况下,如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可以超过15年,但最高不得超过25年。这是基于《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 ...... 【 浏览全文 】

    缓刑期间有何行为规定?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在法定条件下,不立即执行刑罚,而是在一定期限内考验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4. 不得行使特定的权利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如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活动。【法律依据】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七条,其中第七十五条规定了缓刑期间的具体行为规定。此外,《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规 ...... 【 浏览全文 】

    缓刑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的主要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 罪行条件: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具有特殊情况时,才能考虑适用缓刑。2. 主观条件:犯罪分子必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 限制条件: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 ...... 【 浏览全文 】

    有期徒刑执行后能否入党如果是触犯法律而情节轻微的话,一般要经过5年以上的考察,组织才会考虑列为发展对象。我们在以往有过这样的事例。但对那些罪行严重而被判过重刑的人,不能吸收入党。根据《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对罪行较轻,经过长期考验,表现突出的,如本人申请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对那些罪行严重而被判过重刑的人,不能吸收入党。一般的入党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4、执行党的决议;5、按期交纳党 ...... 【 浏览全文 】

    70岁以上老人犯罪要坐牢吗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一般的要判刑坐牢,刑法只是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老人犯罪对子女有影响吗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 ...... 【 浏览全文 】

    有期徒刑的执行程序是什么有期徒刑的执行。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里所说的“监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的场所,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他执行场所”是指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有期徒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一)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2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15年 ...... 【 浏览全文 】

    2020年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 ...... 【 浏览全文 】

    2019年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累犯的构成条件具体如下:一、一般累犯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 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 ...... 【 浏览全文 】

    被判处有期徒刑还能入党吗?对被拘留过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慎重对待,认真考察,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考察、教育,并要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履行组织手续。如果是触犯法律而情节轻微的话,一般要经过5年以上的考察,组织才会考虑列为发展对象。我们在以往有过这样的事例。但对那些罪行严重而被判过重刑的人,不能吸收入党。一般的入党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4、执行党的决议;5、按期交纳党费。被判处有期徒刑是否开除公职1、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国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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