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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期间“内鬼”如何定性?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6-19 浏览:
导读:2025年6月18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原一级巡视员杨长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该事件发生在中央第一巡视组进驻安徽省开展巡视期间,巡视组主要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杨长俊的被查,再次彰显了巡视制度在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公职人员违规处理”的相关问题。

巡视期间“内鬼”如何定性?

  杨长俊在巡视期间被查,其行为可定性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杨长俊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本应履行监督职责,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也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巡视期间内鬼如何定性?

巡视“内鬼”需承担哪些责任?

  杨长俊作为巡视“内鬼”,需承担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纪律责任方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其可能面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法律责任方面,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如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江苏省委巡视组原组长陈逸中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杨长俊的案件将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巡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以上则是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处理”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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