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限制之广播权】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广播、电视组织的邻接权的对象是由自己制作的节目,播放他人制作的录制作品不享有邻接权。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对于自己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如下:
播放权。这是当然的权利。
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权。
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后两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最新法律讲堂
最新咨询推荐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2024年虚假诉讼涉及哪些法律罪名?...
2024年对行贿目标的影响力程度有何法...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2024年对于教唆未成年人吸毒如何定罪...
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法官自由裁量加重...
2024年行政不作为引发的赔偿责任应如...
海事保全申请错误导致损失应由谁承担...
2024年企业信用评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广告合作
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