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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06 浏览:0
导读: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职工权益保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国法律体系对此有一系列明确规定,旨在确保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受偿,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职工因企业破产而受到的损失。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破产清算中,职工债权(包括欠付的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享有优先受偿权,排在普通破产债权之前清偿。此外,企业在破产前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也应依法补缴。在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优先保证职工基本权益得到实现。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企业破产前转移资产行为如何认定及处理?

在企业破产前转移资产的行为,通常被称为“破产欺诈行为”或“破产逃避行为”,是指债务人在明知即将破产或者已经出现破产原因的情况下,为了逃避债务清偿,故意减少其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清偿原则。

认定企业破产前转移资产的行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二是债务人在破产前进行了财产转移;三是债务人进行财产转移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清偿;四是该行为实际造成了债权人的权益受损。

处理方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此类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销该财产转移行为,追回已转移的财产,并纳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如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2.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3.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若涉嫌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2条之二规定了“妨害清算罪”和“虚假破产罪”,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的重视与保护,但实际操作中,需要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法院等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透明地处理破产事务,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职工也应及时主张自身权利,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在企业破产清算中自身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职工权益如何保障”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咨询,请登录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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