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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动漫虚拟角色“开盒”合同违约纠纷案

林智敏律师 时间:2025-08-15 浏览:60
导读:【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动漫虚拟角色“开盒”合同违约纠纷案......

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动漫虚拟角色“开盒”合同违约纠纷案

 

一、当事人

原告:某动漫文化公司(主营业务:动画企划、开发与制作)

被告:许某(虚拟主播)

 

二、案情简介

20244月,原告(某动画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演员许某)签订了《虚拟主播合作合同》,约定由许某担任原告公司某动画项目里的主要角色的幕后扮演者。合同特别约定禁止披露动漫主角的现实身份,否则需支付违约金45万元。

 

同年5月在直播期间,许某在仅有8名观众的情况下自曝真实姓名,导致虚拟角色被"开盒"。动画公司随即删除直播回放,并于5月中下旬对许某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要求许某承担违约责任。许某则抗辩称该行为不构成实质性"开盒",且违约金过高。

 

三、原告诉讼请求

1确认《合作合同》于20245月中下旬解除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45万元

·理由:违反"开盒"条款导致广播剧宣传受阻、商业价值贬损

 

四、被告辩护意见

1否认自己在直播间的行为构成"开盒"

·抗辩理由:直播间观众稀少(8人),姓名披露未造成实际影响

2主张违约金过高

·指出:自己的实际收益仅2476.7元(含公司自刷打赏)

3、同时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原告支付直播酬金2100

 

五、案件争议焦点

1、许某自曝自己就是某个动漫主角的幕后之人,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开盒"行为

2、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30万元是否合理

3虚拟偶像特殊性、"人设完整性"的法律保护边界

 

六、判决结果

1确认双方的合同在20245月中下旬解除

2综合考虑行业特性、实际损失(粉丝26/收益2476元)最终判定支付违约金6.75万元

3、原告支付被告直播酬金2100

 

七、案件总结

1明确虚拟主播"开盒""客观披露+可追溯性"认定标准

2确立人设完整性保护原则,规范中之人职业行为

3违约金需兼顾契约精神与比例原则,考虑行业发展阶段特性

 

八、本案关键词

#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违约金纠纷律师 #虚拟角色纠纷律师

#合同违约赔偿律师 #合同违约金争议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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