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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盗刷他人银行卡怎么定罪?银行卡被盗刷哪些人需担责?

发布时间:2020-06-03 17:12:22 浏览:0
  这年头拾金不昧的人不多。一些新闻报道,什么捡到手机要酬劳才肯还手机之类的。这捡到人家银行盗刷的也是有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那么,盗刷他人银行卡怎么定罪?银行卡被盗刷哪些人需担责?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盗刷他人银行卡怎么定罪?

  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

  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

  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具体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数额在 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银行卡被盗刷哪些人需担责?

  银行卡盗刷银行应当承担伪卡识别责任,持卡人应当承担妥善保管银行卡责任,

  1、银行作为发卡行及相关技术、设备和操作平台的提供者,在其与用户的合同关系中明显占据优势地位,银行理应承担伪卡的识别责任

  2、持卡人的义务主要约定在其与发卡行签订的《服务协议》之中,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持卡人对银行卡的妥善保管责任

  3、银行应当承担伪卡识别的责任,持卡人应当承担对银行卡妥善保管的责任。盗用人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一)盗用人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盗用人应对持卡人承担侵权责任,应返还财产并赔偿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银行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金额达到5千元以上的,将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类案件的盗用人短期内常常无法查出,也就无法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这样一来,责任的承担就自然落到了发卡银行和持卡人自己身上。

  (二)发卡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储户存款安全保障义务。银行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服务,应当确保该卡内的数据信息不被非法窃取并加以使用。并且,银行作为发卡行及相关技术、设备和操作平台的提供者,在其与用户的合同关系中明显占据优势地位,银行理应承担伪卡的识别义务。发卡行未能充分尽到对于系争银行卡的交易安全保障义务给持卡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三)持卡人

  与发卡行一样,持卡人的义务主要约定在其与发卡行签订的《服务协议》之中,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持卡人对银行卡的妥善保管义务,不过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判例中法官也往往是结合生活经验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认定。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盗刷他人银行卡怎么定罪?银行卡被盗刷哪些人需担责?”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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