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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盗窃罪是否还要谅解书?

发布时间:2023-06-27 15:16:50 浏览:0
  成立了盗窃罪还要谅解书的。以下是大律师网法务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大律师网法务给出的具体意见。

成立了盗窃罪是否还要谅解书?

  对于嫌疑人来说,如果在犯罪后还有谅解书的,就说明受害人已经原谅了嫌疑人的盗窃行为,虽然还是会被处以刑罚,但会比原来的刑罚更轻。因此,成立了盗窃罪还要谅解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盗窃罪】: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盗窃罪】: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盗窃罪】: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成立了盗窃罪是否还要谅解书?

盗窃罪和秘密窃取有关系吗?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论有没有出现秘密盗窃,都不会影响到盗窃罪的成立。判断盗窃罪有没有成立主要取决于嫌疑人的盗窃情节和所盗窃的财物价值。因此,盗窃罪和秘密窃取没有关系的。

  以上是关于“成立了盗窃罪是否还要谅解书?”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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