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生活能成为起诉离婚理由吗?
无性生活能成为起诉离婚的理由,但非直接法定条件,需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虽然法律中没有明确将“没有性生活”列为离婚的具体情形,但在司法实践中,无性生活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特别是在长期无性生活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
“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可以包括多种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也可以包括没有性生活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后无性婚姻怎么离婚?
一、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2、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思,并详细约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3、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提交离婚协议、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后,会发放离婚证书。
二、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在提起诉讼前,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双方长期无性生活的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等。
3、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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