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原则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2-02 10:54:02 浏览:0
  土地承包合同是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确定、维护和调整具有重要意义,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土地承包合同通常明确了双方在土地承包期限、土地用途、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约定。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原则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适格:承包方和发包方都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双方应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合同,并保障有偿性。

  4、程序合规:签订程序需遵循民主议定原则,特别是涉及集体土地承包时,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5、形式规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签字或盖章。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不知所措?大律师网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助您顺利解决问题。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