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子女钱需要偿还吗?
父母欠子女的钱是需要偿还的。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亲属,只要是成年人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应当视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特殊关系,可能会存在一些口头约定或者没有明确书面证据的情况。但是,这并不影响借款事实的成立和债权的法律效力。如果发生争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是否存在借款事实以及借款的具体金额和还款期限等。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父母欠子女钱不还怎么要回来?
如果父母欠子女钱不还,子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要求还款:
1、子女可以尝试与父母进行深入的交流,明确阐述自己的诉求,并敦促父母按约定时间归还欠款。
2、如果协商无果,子女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书面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父母确实存在欠款的事实。
3、若父母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子女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父母偿还欠款。在此过程中,需提交借款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
4、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之后,子女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父母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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