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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是平分吗?

发布时间:2024-11-03 13:55:48 浏览:0
  离婚后财产不一定是平分。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若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则按协议处理;若无协议,又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财产是平分吗?

  离婚后财产不一定是平分。离婚时,可以被分割的仅是夫妻财产,需要先将共同财产划分出来,然后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协商原则: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必须双方自愿,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3、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要不要申报财产?

  离婚时需要申报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至此,正式以法律形式将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确立为一项“法定义务”,若不履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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