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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是不是永久性的?失信之后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21-02-20 13:40:17 浏览:0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但是现实中,还是有很多人存在失信的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那么失信是不是永久性的?失信之后有什么后果?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介绍详情,希望有所帮助。

失信是不是永久性的

  失信不是永久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之后有什么后果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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