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
在传统的法律观念中,夫妻之间存在着“性权利”的默示同意,故婚内性行为一般不被视为强奸。随着社会进步和对人权保护的深化,我国法律已经逐渐认识到夫妻间性自主权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排除婚内强奸的可能性,而是强调了性行为必须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于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如果利用其特殊地位与条件,违背未成年后辈的真实意愿,实施性侵犯罪行,包括婚内强奸,应当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
同时,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强迫性行为,且该行为达到了足以剥夺或严重限制受害方性自主权的程度,具备强奸罪构成要件(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理论上也应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9条:“对于监护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强奸未遂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意图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刑法中,强奸未遂被视为强奸罪的一种形态,尽管犯罪行为并未完成,但其对女性的性自主权已经构成了实际威胁,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强奸未遂同样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既遂与未遂形态"理论,对于直接故意犯罪,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就构成犯罪未遂。强奸罪属于直接故意犯罪,强奸未遂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同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条规定了强奸罪的基本刑罚。虽然该条款没有明确提及强奸未遂,但在司法实践中,强奸未遂会依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认定为强奸罪的未遂犯,并按照强奸罪既遂犯的规定定罪量刑,只是在具体量刑时会考虑未遂情节,一般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强奸罪中的“不同意”如何界定?
刑法中,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其中,“不同意”是构成强奸罪的核心要素,它是对妇女性自主权的实质侵犯。界定“不同意”,不仅要看受害者在性行为发生时有无明确表示同意,更要看是否存在违反其真实意愿的情况。
1. 明确反对:如果受害人在性行为过程中明确表示拒绝或者反抗,则可视为“不同意”。
2. 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形:如受害人因醉酒、药物麻醉、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表达意愿,而行为人利用这些情况与其发生性行为,也应视为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即“不同意”。
3. 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行为人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方式,使其被迫接受性行为,即使表面上没有明确反抗,也应当认为是违背了其意愿,即“不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1条指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以上规定表明,在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时,关键在于考察行为人是否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无论该意愿是通过明示还是通过具体情形推断得出。
婚内强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强奸罪,尤其是在涉及未成年人或者存在明显违背对方意愿、剥夺性自主权等严重情节时。无论在何种关系中,性自主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违背他人意愿的性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应当提醒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并尊重配偶的性自主权,避免触犯相关法律。
『温馨提示』以上是大律师网法务对“什么是婚内强奸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回答,如您需要更多法律支持,请到大律师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