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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强制拆迁进程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8-03-15 16:26:39 浏览:0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行政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是2年;

  诉讼时效的特征:

  (1) 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 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 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 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强制拆迁进程的完善:

  (一)依法定程序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对强制拆除这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如何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结合履行显得尢为必要。因此,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在实体上,要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理决定;在程序上,一是决定书确定的限期届满,当事人未履行义务,发出《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义务,二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是经催告,当事人仍未履行的,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四是公告强制拆除决定书,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五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且经公告仍未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城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强制拆除;六是县政府作出决定实施强制拆除前,县法制办应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当事人的重大人身和财产权益,是重大严肃的执法活动。一要合法慎重,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行政机关应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实体上程序上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二要周密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在组织实施前,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应制定管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应急工作预案、安全保障措施,将损害和不利影响降到最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要确保人身安全,强制拆除前应向当事人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动员当事人配合拆除工作。如当事人确有过激行为,阻碍拆除的,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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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chenxinyu)
(编辑:陈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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