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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5-15 17:01:55 浏览:0
  遗嘱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如果被继承人突然离世了,生前却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大家是否对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的方式有哪些都了解呢?遇到这种情况的人是不是有些着急了呢?接下来我们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出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1、协商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协商继承的难度在于找到符合继承条件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想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就必须证明其他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放弃继承。

  2、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相关资料显示,公证费的标准为20万以下房产的公证费为百分之二,20-50万的部分为百分之一点五,50-100万的部分为百分之一,100万以上的部分为百分之零点五。如果房屋价值100万,公证费用应支出一万多。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由于继承人均为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协商、公证、诉讼,都不需要缴纳契税。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的方式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服务,如需解决其它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帮助您。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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