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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证的遗嘱应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发布时间:2018-05-15 14:03:48 浏览: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那么未公证的遗嘱应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详细的回答,希望能够给大家解决这方面的疑问。

  当事人问

  伯父在2000年去世,他除了我父亲和姑妈外,没有其他亲属。他在去世之前亲笔书写遗嘱,指定将其所有的位于本市XX路的一套产权房交由我的父亲继承。而我的父亲在2002年去世之前也立遗嘱将该房屋指定由我继承,他们所立的遗嘱在其生前都没有进行公证。现该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我的伯父,而我手持两份遗嘱,不懂怎样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法规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其中遗嘱继承又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但不论何种遗嘱都应当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根据所述情况来看,你伯父和你父亲所立的两份遗嘱应当都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你若欲办理该种遗产的过户手续,本人认为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1、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公证处在受理你的公证申请时,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与继承有关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其中也应当包括要求两位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

  2、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两位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如果担心不能顺利办理公证的话,也可以不经公证,直接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但无论是以何种方式来确定你的合法权利,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都会产生包括公证费、案件受理费、办理过户的手续费等相应的费用,这都将由自己来承担。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公证的遗嘱应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的相关内容,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两位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如需解决其它法律相关疑问,可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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