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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接受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时间:2018-05-24 16:11:27 浏览:0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那么大家对于遗赠接受有时间限制吗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欢迎阅读。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在法定的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我们称之为接受遗赠的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是从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时起计算。

  延伸阅读:怎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

  如果受遗赠人于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之后,办理接受继承公证,公证处应该如何查明接受遗赠是否有效呢?

  根据《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两个月后申请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会要求其提交下列证明:

  1、知道被继承人生前的遗赠意思表示还不到2个月;

  2、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到2个月;

  3、自己在被继承人死亡2个月内或知道遗赠后已经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赠财产的管理(占有)人或人民法院提出过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上面3个证明有一即可,但公证机构应当通过询问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等方式予以核实。

  接受遗赠有什么注意的?

  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根据《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对遗赠接受有时间限制吗的全部内容,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服务,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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