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1、深圳最低月工资标准
2200元。
2、深圳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3元。人社部网站2020年4月26日发布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0年3月31日),数据显示: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其中,深圳为2200元。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来看,北京、天津、上海、广东4省份第一档次标准超过20元。其中,广东最高为20.3元。
既然最低工资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种行政手段,一味的保护也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水平进行支付。具体情况可以查看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及最低工资相关规定。以北京为例: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休假的,此时用人单位虽也需支付一定薪酬,但可以只支付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员工休病假比较常见,病假期间不是不发工资。
2、若发生员工已被招募,但短时间内一时无法为其安排岗位者,此时应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线的70%。这种主要是员工待岗的情况,工资结构中岗位工资(固定部分)为什么要设置成最低工资的情况,主要是节省企业成本。
3、劳动者休“事假”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有权且合法,可以不支付对应时间段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