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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犯诈骗罪判三年 银行全无责任?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7-14 浏览:
导读:信用卡犯诈骗罪判三年 银行全无责任?

713日讯,今年28岁的赵春华在一加油站工作,因患糖尿病及并发症失业。为了看病和生活,其透支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9万余元,且因失业无法偿还。记者昨日获悉,赵春华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延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不仅需退还欠款,还需缴纳2万元罚金。

延庆检察院指控赵春华犯了信用卡诈骗罪。据指控,自2011331日至今,赵春华透支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信用卡,总额达91070.3元,经银行数次催收至今未还。

延庆法院审理查明,赵春华2010年到延庆县一加油站工作,后因糖尿病引发多种并发症,2012年停止工作。其间,为满足自己治病和日常生活,赵春华陆续办理了北京银行等数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其利用自己的工资以及各张信用卡之间的免息时间差,进行倒钱还款。

此后,因病重无法工作,赵春华没有了收入来源。随着治疗费用的增加,赵春华开始透支信用卡,同时也不再还款。经过各银行多次催收,赵春华仍然没有还钱。延庆法院审理认定,赵春华共透支了8起共91070.3元。

根据赵春华供述及证人史某的证言,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等出具的客户交易明细及催收记录,以及延庆县医院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延庆县公安局出具的相关证据,延庆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春华恶意透支信用卡,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法院从轻处罚,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半,罚款2万元,同时责令其向相关银行退赔91070.3元。

女子透支信用卡被判3年网友这么看:

@瑟爹小莱神烦父子一脉相承:恶意透支就是恶意透支,跟她生不生病有什么关系!犯法必须受到惩罚。

@Babel_Ant:银行是企业,没做错;一般情况下如果该女子工作,应该有医保,所以我有些怀疑花了这么多钱,是否真用到看病上了;如果该女子确实没钱看病,也可先问亲友凑,为什么这么极端地去犯罪?

女子透支信用卡被判3年银行有责任?

有评论指出,透支信用卡固然可恶,也应该受到惩罚,但银行就没有责任吗?银行在给他办卡时有认真审查吗?他有正当职业,有偿还能力,还是有抵押物品?倘若他什么都没有,银行凭啥要透支这么多钱给他?银行允许持卡人透支消费,当然具有方便用户、促进消费、吸引储户、增加收入等正面意义,但倘若在信用卡发放时申领条件设定偏低,还款程序设计复杂且不透明,利息负担不尽合理,法律保障不健全,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信用卡发放过滥,安全防范功能薄弱,从而诱使一些自控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卡奴”走上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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