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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如何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1-21 浏览:
导读:我们经常会在影视题材中看到一群地痞流氓故意挑事,收取商家保护费之类的,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甚至构成犯罪。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寻衅滋事”的相关内容,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如何处罚?如何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如何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群架,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具体而言,寻衅滋事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结伙斗殴的。一般是指出于私仇宿怨、争霸一方或者其他动机,而以结成团伙的方式打群架。二是,追逐、拦截他人的。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他人,以及追逐、拦截异性等。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四是,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列举行为以外的其他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是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企图通过寻衅滋事行为的实施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欲念的满足。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为了寻求精神刺激,为了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为了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显示威风,或者为了哥们儿义气进行报复等。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者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行为的侵犯客体主要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者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寻衅滋事如何处罚?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如何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

  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有寻衅滋事罪依法按照《刑法》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如何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四种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相比,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情节严重程度。寻衅滋事行为的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是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如多次殴打他人取乐,引起公愤;多次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等,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追逐、拦截妇女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后果严重,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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