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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追偿中能否诉求精神损害补偿?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4-17 浏览:
导读:工伤追偿一般涉及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直接经济损失,而对于精神损害补偿,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和相关判例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诉求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追偿中能否诉求精神损害补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主要以实际经济损失为主,包括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补助等《侵权责任法》第22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在工伤事故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

1. 《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职工的经济赔偿权利,但并未明确提及精神损害赔偿。

劳务派遣工工伤责任谁负?

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问题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其责任主体一般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1. 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首先由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

2. 用工单位: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有安全保护的责任,如果因工作环境或管理不当导致工伤,用工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在工伤事件中存在过错,那么它可能需要直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城市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3.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被派遣劳动者建立个人缴费记录。

虽然法律对工伤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较为模糊,但在某些严重的工伤事故中,劳动者理论上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能否获得赔偿,会受到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影响,需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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