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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有哪些途径?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11-27 浏览:
导读:债务清偿有哪些途径?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大律师网为您具体分析介绍。

债务清偿有哪些途径?

  正常途径:指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债务清偿有哪些途径?

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对于同一被执行人,如果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无担保物权的各个债权将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债务清偿一般要多久?

  一般来说,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清偿期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会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执行。然而,在一些法律规定较为严格的领域,如金融借贷等,法律可能会对债务清偿期作出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如果双方在债务清偿期上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法律通常会根据交易的性质、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清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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